何某,1987年出生,广东人,初中肆业,无业,平时好赌,欠下不少钱。何某与何甲某相识,二人为了盗取大型车柴油而各自买了辆二手的已改装商务车,在车厢里装有一个电动吸油泵和一个大容量的油箱。二人分工明确,夜里发现停有大型车即下车盗窃,盗油时车不熄火,一人负责开车,一人负责破开油箱盖,将吸油管放进货车油箱,启动电吸器。短短几分钟,一满箱油就会神不知鬼不觉地转移到自己的车上。
何某与何甲某、何乙某采取相同的手段,三次共窃得柴油约2800升。经鉴定,何某盗窃的柴油总价为28842元。另查明,何某销赃后,共分得赃款3300元。2012年11月20日,何乙某、何甲某被永兴县人民法院以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四年六个月。2015年7月10日,一直潜逃的何某在广东省佛岗县被公安民警抓获。
来源:红网
作者:雷勇
编辑: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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