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底,桃源县公安局漳江派出所在办理一摩托车盗窃系列案时,追回一张红色隆鑫牌摩托车,由于车主没有报案,民警根据该车上牌登记信息,找到该摩托车登记人肖某,民警找到肖某调查取证时,肖某坚称是他的摩托车,被盗后未报案,于是,民警将车辆发还给了失主肖某。
民警准备将案子送交检察院提捕前,再次将案卷进行审查,发现肖某说的摩托车丢失地点与盗贼交待的有出入,虽然肖某在向民警提供证言时说明了自己记不清在哪里被盗,但是,民警分析,肖某家庭条件不是很好,丢失摩托车是很大的损失,不可能记不清具体的地方。10月23日,办案民警终于查清肖某说谎的事实。
原来肖某因为手头缺钱,悄悄的将自己的摩托车卖到了二手车行,但对家人却谎称被盗走了,该车被人买走后又被盗走。由于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该车登记信息还是肖某。肖某接到派出所民警的电话询问后,一来为了圆自己当时对家人的慌言,二来为将该摩托车再次据为己有,便对民警撒谎,提供了虚假证言。
10月23日,民警将肖某抓获,并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来源:红网
作者:涂定平 杨天再
编辑: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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