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付某在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和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于2014年5月在岳阳县中洲乡仁义村建设山砂加工场并于同年投入生产,生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排坪桥湖。岳阳县环保局于今年5月对付某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于6月19日向付某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
但付某对这一决定至若罔闻,8月5日当岳阳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加工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仍在非法排污,经岳阳县环境监测站监测废水中悬浮物超过国家排放标600倍,岳阳县环保局依据新环保法的规定迅速将这起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来源:红网
作者:李婷
编辑: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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