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好计生困难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该区结合民政工作职能,在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医疗、特大帮扶、慈善助学等各类救助时,对独生子女户、两女绝育户、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意外伤残等各类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实行优先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全区计生困难对象享受民政优先优惠政策845人次,解决各类救济、救助资金1008700元。全区计生困难家庭优先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46户484人,年发放低保资金485300元;优先纳入五保并入住敬老院对象47人,年发放五保生活费122200元;优先优惠解决临时医疗、临时生活救助30人次,救助资金47700元;优先解决困难助学对象23人,共发放慈善救助资金110000元;优先优惠解决计生困难家庭灾民建房13户43人,安排救灾资金155000元;优先优惠解决计生困难家庭春荒救济资金38500元,惠及计生困难家庭70户216人;优先优惠解独生子女对象重大疾病帮扶2人次,救助资金500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田贵学 黄楚茗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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