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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校车司机酒驾被查

来源:红网 作者:刘颖 编辑:王娉娉 2015-10-29 10: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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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0月2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刘颖 通讯员 张依 雷越)10月26日,望城交警大队查获一起校车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并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了处罚。

  26日下午4点40分,望城交警大队民警在靖港新镇路段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当检查车牌号为湘A7S1××的中型专用校车(系某某幼儿园)时,一股酒气扑鼻而来,民警上车检查,发现车内有2名幼儿和1名老师,此时正处于幼儿园放学时间,驾驶员正准备把幼儿送回家中。

  交警将车辆留下,并联系有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员将车上幼儿安全送回家。经过对原校车驾驶员的酒精测试,民警发现该驾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72mg/100ml,比酒驾标准高出三倍多。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批评,告知其酒后开车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作出记12分,取消校车驾驶资格,注销最高准驾车型,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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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8日,岳麓交警大队民警在坪塘大道洋湖大道路口进行校车专项整治行动。交警提醒,《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校车超载或超速纳入危险驾驶罪,违反规定者将被定罪处罚。

  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将正式实施,届时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以上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将处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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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颖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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