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某,女,37岁,长沙市开福区中岭村农民。10月11日早上3时,奉某来到大王家巷240号,占了摊位卖肉。6时许,一名益阳男子把一辆面包车停在她的摊位前,他老婆韩某则把菜摊摆在奉某的肉摊后面。奉某说,他们的摊位影响了她的生意,便和他们吵起来了,双方各不相让。奉某越吵越气,见韩某从她后面挥肩膀过来,误以为要来打她,便反手用手中砍肉的刀,朝韩某的头部砍去。韩某的头部和右脸部被砍中,导致一级轻伤,缝了40多针。案发后,奉某当即被围观群众扭送到了湘雅路派出所。
办案检察官表示,奉某无疑是触犯了刑律,但这样“两败俱伤”的结果,对谁来说都不是好事。当初双方为何就没想到要让一让、忍一忍呢?
来源:红网
作者:盛俊杰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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