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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召开“纪严于法 纪在法前”专题座谈会

来源:红网 作者:彭新平 邱新平 编辑:于佳丽 2015-10-30 15: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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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炎陵站10月30日讯(分站记者 彭新平 通讯员 邱新平)10月29日,炎陵县纪委组织各乡镇纪委书记、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员和部分机关干部召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专题座谈会,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炎陵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肖思寒要求,两个党内法规,纪检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
  
  会议组织学习了《准则》和《条例》,逐一解读“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八条规范”和“六大纪律”等重点内容。通报了部分近期全省范围内查处曝光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参会人员就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围绕“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主题,结合岗位实际一一发言,谈心得、讲设想、作表态。大家一致认为,落实《准则》和《条例》新要求,是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化,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准则》和《条例》作为修身正品的行为准则,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才能守住“底线”、不触“红线”。
  
  肖思寒传达了中央纪委、省纪委领导在株洲调研时重要讲话精神,解读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新内涵,对当前和后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指出,纪检监察工作要正确处理好“高”和“低”、“远”和“近”、“硬”和“软”的关系,着力提升监督执纪能力。一是要抓好宣传教育。对于两个党内法规,纪检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要与学党章、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和即将结束的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学。要求各乡镇近期要组织一次有群众代表参加的专题讨论会,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确保纪律要求家喻户晓,党员干部主动接受监督。二是抓好“四风”督查。要以“不定人、不定点、不定期”的方式,针对问题、创新方法、拓展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查处曝光“四风”突出问题。三是抓好案件查办。要突出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各乡镇纪委要强化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扭转"零"办案和只办计生案的现状。四是抓好自身建设。党员不同于一般群众,干部不同于一般党员,纪检干部不同于一般干部。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党规,带头从严律己,带头担当责任,带头维护党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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