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的肖某是醴陵市白兔潭镇人,无业,农民。今年4月,肖某在被害人杨某找其帮忙办理贷款时,谎称在银行有熟人,能帮杨某贷到款。骗取杨某的信任后,肖某以办理贷款需要打点为由,找杨某要钱。杨某先后通过当面给付现金和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肖某33100元。骗得款项后,肖某并未帮助杨某办理贷款,而是用于个人消费,将款项挥霍一空。6月17日,杨某眼见花了不少钱,贷款还没有着落,便找肖某核实,多次联系未果,这才发现上当受骗,立即报警。醴陵市公安局接警后,经立案侦查,于6月17日将肖某抓获。
民警提示,办理贷款,一定要通过正当途径依法办理。若轻易相信所谓的“能人”,指望走捷径,只会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不仅到头来款未贷成,还会上当受骗造成损失。
来源:红网
作者:郭秀峰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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