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为不折不扣落实该项惠民政策,使政策应享尽知,辰溪县国税局主动作为,通过在办税大厅张贴公告、放置宣传资料、电子屏幕滚动播出以及利用税企QQ群、微信群等形式,宣传车购税新政具体内容,扩大车购税新政宣传面,确保符合条件的车主能及时享受到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组织税管员深入汽车经销企业,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开展政策解读和答疑,及时解决业务操作和技术问题;结合新征管系统金税三期上线工作,提前做好征管信息系统和车辆购税申报系统的安全运行测试升级工作,确保车购税政策顺利实施。此外,严格减税审核管理,准确执行税收政策,对不属于规定日期购买的车辆,一律不予享受优惠政策。
来源:红网
作者:易丽芬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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