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全县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范围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等项目必须由公务卡结算支出。同时,对公务卡的申请、公务卡的信用额度、公务卡使用范围、公务卡结算方式、公务卡报销流程、财政动态监控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和要求。
通知指出,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将预算单位公务卡所有公务活动消费信息纳入财政动态监控系统管理,逐步实现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消费支出,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位现金支付结算,强化财政财务监控,健全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切实增强了支出透明度,有效促进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
在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过程中,蓝山县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大公务卡改革过程中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来源:红网
作者:何明贵
编辑: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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