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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召开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业务培训会

来源:红网 作者:张军 编辑:于佳丽 2015-11-03 08: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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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红网龙山站11月3日讯(分站记者 张军)11月2日晚,龙山县在会议中心召开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业务知识培训会。副县长彭绍兴出席会议,各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县直单位专抓领导、联络人参加会议。
  
  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分别就并乡镇合村财政奖补政策、卫计机构设置要求、教育机构设置及区划调整等相关知识对与会人员进行了培训。要求各乡镇(街道)本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促进发展、方便群众,理顺关系、转变职能,依法有序、稳步推进的原则,根据龙山县区划调整预备的四套实施方案(草案),通过召开班子成员会、问卷调查、座谈访问等形式,在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通过充分讨论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形成龙山应撤并多少个乡镇?如何撤并?新驻乡镇名称、驻地综合意见表,于11月5日上午上交区划改革办。
  
  本次龙山合并乡镇目标任务为8个以上(重点合并1万人以下的小微乡镇),减幅25%以上,调整在2016年春节前全面完成。调整中,县城按人口不低于10万人,面积不低于150平方千米调整;乡镇按人口2—3.5万人,面积180平方千米左右设置;街道按人口5—10万人,面积30—50平方千米设置。原则上对规模较小的(面积小、经济基础薄弱、1万人以下)乡镇;政府驻地距离较近的乡镇;县城周边的城郊乡镇;民俗相通、文化相同、资源相连、产业相似、发展互补的相邻乡镇实行成建制调整。调整坚持执行“六个不变”原则:即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内的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不变;依法形成的经济关系不变;现有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及债权债务性质不变,区划变动时,所有企事业单位一律按属地原则形成整体地转移归属关系,凡单位、个人集资兴办的工商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公益设施形成的关系受法律保护;现有乡镇干部、职工身份、职级、工资待遇不变;对正在进行或已立项的项目投入资金、优惠政策不变;撤并乡镇、村驻地,医疗、教育等政府公共服务项目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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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军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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