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湖南省人民政府正式出台了《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和《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政策解释及操作办法》,根据文件规定,双峰县县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按三个渠道进行有序发放,其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由所在单位随退休费发放;参加企业职工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其奖励金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应社保机构随养老金按月代发;其他奖励对象的奖励金由县计生部门为发放对象开设个人储蓄账户进行打卡发放。
为了让这一安民惠民工程尽早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双峰县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确保摸底审核、参保情况、资金拨付、发放等环节顺畅有序,确保按时足额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到位。
来源:红网
作者:彭牡 李启源 曾芳湘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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