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5日凌晨,林立和室友王超(化名)下班回出租房内休息。当天上午10点左右,林立醒来时,发现王超的苹果6手机正在床头充电,突然起了贪心,便将手机放在自己口袋里,离开了出租房。后来王超发现手机不见了,林立还同他一起寻找。
十余天后,林立觉得对不起王超,就提出他有一个黑客朋友,可以帮忙找回手机,但需要2000元的费用。两天后,林立将手机还给王超,并称这是黑客从长沙找回来的。王超以没有钱为由,只付给林立800元。
2014年年底,林立回到家中,还是觉得忐忑不安,便将事情告诉给了父母。林立父母立即带着他赶往王超家中赔礼道歉。林立承认了偷手机的事实,并退还了800元,取得了王超的谅解。
为了让这次教训更加深刻,并承担应有的责任和惩罚,林立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检察机关认为,林立虽一时起了贪心窃人财物,但事后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后悔,主动退赃,又有自首情节,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从挽救林立的角度出发,免于刑事处罚,是利于他改正错误和成长进步的最佳方式。
来源:红网
作者:罗倩妮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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