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民警在韩山北路西城车站例行巡逻时,发现停靠车站旁边一辆福田牌面包车(湘L75xxx)上的司机行迹可疑。于是,民警上前对司机出示证件并检查面包车,当场查获,面包车内有47包鞭炮,共计1232串。民警依法对福田牌面包车进行扣押,并将司机胡某兵口头传唤。经询问,嫌疑人胡某如实供述,其在未办理《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普通民用福田牌面包车,从蓝山县双何村“复兴爆竹厂”非法运输烟花,运往广东省山塘镇销售。
目前,胡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所运输的烟花已被依法收缴。
民警提醒:运输烟花爆竹必须取得相关资质证书,经过专业的训练,方可上路。驾驶员胡某系非专业人员,对于烟花爆竹的装卸、运输和应急处置等都没有接受过培训,如有紧急情况发生,喜庆的烟花爆竹将会变成危害生命的“炸弹”。
来源:红网
作者:曾海燕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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