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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委常委会研究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

来源:红网 作者:黄俊北 唐宇 编辑:于佳丽 2015-11-05 09: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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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蓝山站11月5日讯(分站记者 黄俊北 通讯员 唐宇)11月4日下午,蓝山县委书记何冲龙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会议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研究部署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等事宜。朱阳辉、谭平玉、黄和平、蒋季红、刘素萍、黄永英、唐志雄、何红喜、黄小兵、赵忠辉等县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何红喜对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新旧纪律处分对比、重点掌握的几个问题、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解读,并提出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建议。与会县领导对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进行了交流和发言,纷纷表态要加强自身学习,自觉遵守纪律,并督促抓好本部门或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学习和贯彻。
  
  何冲龙就如何学习和贯彻《准则》、《条例》提出了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要把《准则》和《条例》作为生活和工作的准则,原原本本学,经常反复学,带着问题学,多作笔记,增加印象,熟记于心。二是从快行动。从现在开始尽快改掉原来工作和生活中的不良习惯,特别注意喝酒、接待、身边家属、身边人等方面的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要慎小谨微,真正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三是主动履责。要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主动抓。四是抓好贯彻落实。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抓好新《准则》、《条例》的学习、培训、贯彻。特别强调县委中心组要组织专题学习,争取邀请省纪委领导培训授课;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会、精通,以《准则》、《条例》为标尺,更加有效地落实监督责任;要以县委名义下发通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务必学习贯彻好《准则》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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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俊北 唐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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