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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再获“全国法制县创建活动先进县”称号

来源:红网 作者:王伟琪 编辑:吴若兰 2015-11-06 16: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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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副厅长傅丽娟(右)为绥宁县委书记唐渊授牌

  红网绥宁站11月6日讯(分站记者 王伟琪)11月6日,省司法厅副厅长傅丽娟在县委四楼会议室为绥宁县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授牌,绥宁县县委书记唐渊亲自接牌。这是绥宁继2010—2012年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之后再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绥宁县紧紧围绕“法治绥宁”建设这一主题,积极深入推进“法治绥宁”创建活动,努力构筑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的法治县创建工作大格局。全面推进县域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已经形成党委决策,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参与的“法治绥宁”模式,“法治绥宁”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绥宁依治办创新机制,提出“打造全国法治先进县,构建和美新绥宁”的目标,以明确的工作思路指导创建,以强有力的手段提高效率,以扎实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推动法治工作不断掀起新热潮,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法治文化建设不断谱写新篇章,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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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伟琪

编辑: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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