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下达的秋季学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小学生均300元/学期、中学生均400元/学期,并对不足100人的教学点按100人核拨公用经费,对寄宿制学校额外补助一定的公用经费。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此项补助资金将全部用于农村中小学的公用经费开支,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偿还债务等,以满足学校信息技术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的开支需求;对安排到教学点的公用经费必须全部用于教学点,上级学校不得克扣、挤占和挪用。据统计,本次补助将惠及全县21所中小学、43个教学点的7791名小学生、4151名中学生及总计5398名中小学寄宿生。
据了解,自2006年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我县生均公用经费经过六次提标,已从最初的年均10-20元,提高到目前的生均小学600元/年、初中800元/年。
来源:红网
作者:彭亮 彭善良 万海军
编辑: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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