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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年前廉节家书和后人详谈“清俸”(组图)

来源:红网 作者:记者 邹伯科 通讯员 曹雄清 龚健耕 刘 编辑:张广蓉 2015-11-08 09: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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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旧城区的一处祠堂,门口墙壁书有“廉节”两字。

汝城一处祠堂内,刚刚举办过婚礼。族长向新人祝福时,“讲了很多我们的家族规矩”。

       潇湘晨报记者 邹伯科 通讯员 曹雄清 龚健耕 刘红玲

  “孝父母、友兄弟、正蒙养……”这是岳阳县张谷英村的家训族戒的精髓。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专栏“中国传统中的家规”对其的专题报道,使之广为人知。
  
  类似的古代家训族戒在湖南并不少见,如居住在汝城土桥镇土桥村的何氏家族,一直奉一封《交趾任谕子书》家书为全族训导,“制财用之节量入以为出,裁省冗费禁止奢华,当须稍之洋溢,俭以惜福而济人之切务,如此则家声不坠,家祚以昌矣。”
  
  当人们呼唤优良的传统家风,若忽视其生存空间,再优良的传统也只会是无根之萍。在传统的宗族社会,家风的传承并不只能依靠单家独户,更多是在家族中孕育、滋长,在家族组织、经济管理、规矩惩罚、教育训导中得以传承。
  
  家训育后辈廉节是常见主题
  
  “每一个家族都有自己的家规,它们中都有几个核心的内容,比如节俭、勤奋等”,今年10月以来,汝城举办了廉文化展览,该县文物管理所所长何志军全程参与展览内容的制作。在展览室里,可以看到包括“职业当勤,节俭当崇,争讼当息”等内容的袁氏家规,秦氏家族规定族人“节俭当从,四礼当行,争讼当止,邪巫当禁,禁烟赌,戒词讼”等,卢氏家族对“做贼盗、食洋烟、好赌博、逞强梁、效溺女、学异端”都严令禁止。至1996年重修族谱时,还添加了禁止歧视纯女户并男至女家落户内容。
  
  更为常见的家训,是以忠孝廉节为主题,如汝城土桥镇土桥村亲睦堂的何氏一直奉一封《交趾任谕子书》的家书为全族训导。《交趾任谕子书》是何氏先祖何试保在外任官时写就的。为方便“现在的年轻人看”,现为汝城一中教师的何秉松将其翻译挂于祠堂墙上。这封写于600年前的家信中,主要是教导孩子如何做人处事的一些道理,何试保除交待,“家中弟子,到了七八岁时要送到学校读书”外,还特意写明自己“清俸”要求家人“不玷品行”“力自振拔”。
  
  在当年以《交趾任谕子书》为家训的何氏子弟中,有一位叫作何之亨的人,他自幼在家族办学中受益,先是在嘉庆三年(1798)考得举人,后“应吏部试,大挑二等,授教谕衔,借补湖南省保靖县训导”。在苗疆为官的十八年间,何之亨大力办学,并亲自授课,帮助多人接连登科。当时有一些贫困的孤寡老人、烈妇孝子想向官府申报旌表,但没有钱无法实现,何之亨从并不宽裕的薪俸中捐钱相助。34年后的道光十二年何之亨调任长沙,升至府学教授。在教育界的新职位上,何之亨一度出任院试监考官,按照常例,考生都会在考前给考官送一些见面礼,但遭到何之亨的严辞拒绝。随后,何之亨又受命前去负责当时文庙大修工程的资金管理,原因是此前管账的人出了问题。
  
  何之亨由此获得了为官清廉的美名。作为单一的案例,《交趾任谕子书》这份古老的家信对他的影响究竟如何是难以下定论的。但在各种的家训之下,古代汝城涌现出一大批仕途清廉、从事御史的官员,这足以说明优良家风的影响力。
  
  规范权力者不得循情不得例外索取
  
  衡阳常宁松柏镇孤石村的李氏家族曾因一场意外而改变命运。李氏族长李泽干说,清朝末年的“李显龙是四品大官”,一年春节回家探亲。族人前来给李母拜年,正值他在如厕。李显龙出来后问其母,族人是否问安,耳聋的李母回答没有,他大怒,“要杀了那些人”。族人听闻后,密谋先下手,以酒灌醉后相害。李夫人随后沿河鸣冤,官兵杀奔而来,李氏族人四处逃散,“到了四川、贵州、广东、广西”。
  
  这个“上厕所改变了命运”的故事背后是家族的规矩。与国法相应的,家族之中有家规。在会同县团河镇同官舟村黄氏族规里,破坏公共卫生是要罚款的,比如若在祠堂等地堆放了棺木、柴灰、尘草等脏物,要罚“洋两元”。此外,黄氏族人对男女关系、婚姻问题尤为重视。如果同姓通奸,会将男家财产二分之一没收充公,鞭笞女方三百。至于婚姻,“夫妇乃天伦之乐,不宜离异”,但“倘万不得已确有离婚条件亦不能压迫”。
  
  在视男女问题为大忌的家规治理之下,汝城人邓祖兴在清代咸丰、同治间任记名提督、温州镇总兵之时,壮年无子,他花巨资凭媒纳妾。不料,进得洞房后见新娘暗哭,细问才知是有夫之妇,因家中变故卖身。邓祖兴慨然退出洞房,不与成婚。差人访实无误后,他再赠二百两白银,令其回家团聚。这一美德至今被当地称赞。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族规适用于所有人,上至一族之长,下至平常族人。黄氏族规甚至对族长等管理者提出针对性要求:在调解族人矛盾时,务必“秉公解决、不得循情,亦不得例外索取”,否则会被“罚之以昭炯戒”。
  
  清白经济账,祠堂门口贴详细开支表
  
  “这两年的老年宴比以前都要热闹”,因为何氏族人何学林捐资新修了餐厅,2015年11月5日下午,土桥镇土桥村何湘钟称不久前的重阳节,汝城境内的祠堂多数举办了庆祝活动。像何氏家族一样,每家祠堂门口都张贴出活动详细开支表,接受族人查阅。自古以来,各类经济账目就是族人最为关心的内容之一。
  
  据汝城县文物管理所朱红玲介绍,汝城土桥镇金山村的几个大祠堂都每几年会公开选举族长以及几名理事会成员。每到选举时,“要查很久的账,一笔一笔地查,不管大细都得查清楚”。有的家族甚至规定,公共的日常用具如桌椅板凳、锅碗瓢盆、花钵等都得交结清楚。若有缺失损坏,得作价补偿。
  
  经济账中最为核心的是家族的公共产业,包括田地、房产、店铺等。多数家族都对此有明文规定,族长等管理者不能轻易染指这些产业,如“祠产店房,倘族长经理擅卖、族人住持偷卖、一经查觉除责令退补外,并宜从重处罚以维祠规”;再如“家祠有大兴作或购置房屋田产时,族长经理必如各县随年首士共同参酌施行,不得专权独断”。按今天的说话是,一家之长不能倒卖公有财产,否则会受到家法处罚;也不能插手或暗箱操作建设项目,得公开招标。
  
  通常而言,过去的大家族有专门负责经济的,族课统管宗族集体经济,宗干管理勤杂事务。此外,还有一些勤杂职务,如管理仓库的族守,看管祠堂的守祠人。这其实是湖南多数祠堂的共性,家族世代聚居于山林,人口繁盛后,耕地等资源难以扩展,人均份额不足,容不得大手大脚。如汝城土桥金山的井头李氏,族里成立了各种救济会以帮贫济困,如积谷会以备不时之需。自然而然,这些经济账都得接受审查,使家族的管理者时刻要求自己“廉节”。
  

                                   祠堂门口的椅子,通常是家族里辈分比较高老人才能坐的。
  家风检查官,首先得“对自己要求高”
  
  “一般都好说话,族长还是有权威的”,2015年11月4日上午,汝城县文广新局副局长龚建耕在该县土桥镇金山村向游客介绍当地的几大宗族,李、卢等大族以祠堂聚居,每遇村民若有纠纷,族长都会被村干部邀请前去一调解。不过,在卢氏族长眼里,“现在的情况比以前麻烦了,修一个桥都要开蛮多会,人心不齐啊”。
  
  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会同县团河镇的黄氏家族,据黄氏家族族长黄大华介绍,一些日常运作和矛盾冲突往往是在家族内部解决,这就需族长出面,族长必须“对自己要求高,不然别人不服你”。
  
  “各地族人不得因口角斗殴田地坟山等类动辄禀官”,这是黄氏族谱的家规要求。这些条款主要涉及家族之内的常伦、经济纠纷。通常而言,族人打官司必须先上报族里,族长召集族人在祠内先拜先祖,再听双方陈诉,后由家族长老议定评理,给出一个解决办法。
  
  但也有迫不得已之时,如上述黄氏族规,若责罚“太重有性命关系,则送官究办”。这个时候,对家族治理更为专业和严厉的族正就出场了。据《清会典事例·户部·保甲》:“又议准聚族而居、丁口众多者,择族中有品望者一人立为族正,该族良莠责令查举。”对官府而言,族正具备半官方性质,有配合官府的义务;对家族来说,人多事杂,争端难免,设立专门的族正可以更好地执行家规家法。
  
  通常而言,族正协助族长处理一族事务,而处置族人内部纠纷事务的族直,是族正的副手。这两者构成了一个家族里的“正直”,堪称家族里的“检查官”。但当多数祠堂遭到毁坏,宗族关系瓦解,族人与宗族之间的权利边界重新调整,族长、族正所具备作用就减弱了,正如上述卢氏族长所说,“讲的话不像以前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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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 邹伯科 通讯员 曹雄清 龚健耕 刘

编辑:张广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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