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长沙交警依法销毁逾期未处理车辆7933台

来源:红网 作者:潘锦 曹征麟 肖强 编辑:康晓乔 2015-11-09 11:59:52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长沙11月9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潘锦 通讯员 曹征麟 肖强)11月9日,长沙交警在开福区停车场依法对2015年1月至3月扣留的超期未处理的7933台机动车进行强制销毁。其中,电动车2621台、二轮摩托车4360台、三轮摩托车664台、汽车288台。
  
  这次被销毁的车辆是长沙交警在“畅安行动”“夏季攻势”等专项交通整治行动和日常交通管理中依法查扣的。近期来,为确保长沙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通畅、有序,长沙交警坚持以治乱保畅通为第一要务,持续加大了对各类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查扣了一批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车辆。但是,部分被查扣的车辆未依法接受处理,且经依法公告后仍未前来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对于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长沙交警提醒,车辆的驾驶人或所有人,在车辆被查扣后,请在法定的时间内尽快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定程序,报财政审定后予以销毁。

来源:红网

作者:潘锦 曹征麟 肖强

编辑:康晓乔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5/11/09/1088507.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