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被销毁的车辆是长沙交警在“畅安行动”“夏季攻势”等专项交通整治行动和日常交通管理中依法查扣的。近期来,为确保长沙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通畅、有序,长沙交警坚持以治乱保畅通为第一要务,持续加大了对各类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查扣了一批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车辆。但是,部分被查扣的车辆未依法接受处理,且经依法公告后仍未前来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对于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长沙交警提醒,车辆的驾驶人或所有人,在车辆被查扣后,请在法定的时间内尽快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定程序,报财政审定后予以销毁。
来源:红网
作者:潘锦 曹征麟 肖强
编辑:康晓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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