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京,男,土家族,1968年1月生,张家界市永定区人,199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9月参加工作,本科文化。1990年9月至1994年12月在永定区工商局工作;1995年1月至1999年3月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1999年4月任副科级审判员;2002年6月任正科级审判员;2008年4月至2011年4月任审判监督庭副庭长;2011年4月至2013年2月任民一庭副庭长;2013年2月至今任立案信访局副局长、立案庭庭长。
来源:红网
作者:张红
编辑: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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