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吉首站11月12日讯(通讯员 陈兴梅)按照《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文件精神,对于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其奖励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保机构随养老金按月代发。吉首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局作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代发机构之一,主动与计生部门加强沟通、衔接,认真做好代发信息的比对和核实。
据统计,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吉首已累计为232人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金,共计1422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陈兴梅
编辑:吴若兰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5/11/12/108774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