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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省级权限逐步下放至株洲湘潭

来源:红网 作者:徐海瑞 编辑:刘飞越 2015-11-16 0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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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1月1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徐海瑞)日前,《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明确设立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组建长株潭科技创新金融服务集团,探索建立科技企业信用评级制度等。

  《意见》共20条,分成六大部分。《意见》提出建立长株潭三市政策协同机制,赋予三市同等的行政权限;将逐步向株洲市、湘潭市下放长沙市的省级权限,赋予长株潭三市同等的先行先试权、改革自主权和市场要素配置权。

  创新发展,人才是首要。《意见》提出,实施“长株潭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完善柔性引才机制,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转化效率作为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统一的人才交流服务平台,并优化科技经费使用结构等。

  在科技开发转化方面,《意见》提出了深化科研院所转制改革、深化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促进技术转移转化试点、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等4条举措。赋予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灵活的用人权,同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如对于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入股股权),成果持有单位可按不低于70%的比例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经所在单位批准,离岗在示范区转化科技成果或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可保留人事关系,3年内可回原单位,重大科研课题牵头人、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延长至5年。

  《意见》提出,加速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风险补偿机制等。推进军民融合创新,每年发布推广一批军民两用技术成果。在资源开放共享方面,将建立统一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打造包括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创业孵化、金融服务等在内的高水平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实行“点对点”接单、研发、攻关、转化、服务。

  创新创业少不了投入。《意见》还明确,将从加大财税支持、推进科技金融改革、扩大政府采购等3个方面提出支持,包括设立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组建长株潭科技创新金融服务集团,探索建立科技企业信用评级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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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株潭拟建全球创新创业之都

  11月14日,长株潭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会在长沙召开,会议审议并讨论了《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5年)》(审议稿)(下称《纲要》)。

  根据《纲要》,2025年,长株潭将成为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之都。

  《纲要》提出,长株潭创新创业之都的建设将分三步走。

  第一步

  2015-2017年,打造1个万亿核心区、形成5个千亿级创新型产业集群、新引进100个高端创新团队(其中10个以上国际顶尖创新团队)。重点建好示范区核心区、开展政策先行先试。

  第二步

  至2020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0%,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4%。实现创新创业生态优化、创新资源高度集聚。

  第三步

  第三步的时间节点为2025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将达到50%,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5%,众创空间面积达到2000万㎡。将建设一批具有较强支撑能力的高端创新创业平台,培育出一批国际知名品牌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打造一批拥有技术主导权的产业集群和新业态。把示范区建设成为创新生态优化、创新资源丰富、创新产业集聚、创新实力雄厚的创新创业特区,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之都。

来源:红网

作者:徐海瑞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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