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涟源市委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来源:红网 作者:黄石 编辑:于佳丽 2015-11-18 14:54:57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涟源站11月18日讯(分站记者 黄石)11月17日,涟源市委书记谢学龙在市人武部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傅奎在全省加强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就学习宣传贯彻《准则》、《条例》和讲话精神进行安排部署。涟源市委副书记、市长宋建明,市委副书记康昊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梅国华,市政协主席贺顺清,市委常委吕余庚、倪志铭、肖更新、谢永东、肖春、梁小兵、段德学、梁育清、赵智等出席或列席会议。
  
  谢学龙强调,涟源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准则》、《条例》和党员秋冬训结合起来,作为主要学习内容,并融入到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的环节中去,做到实事求是、坚持标准、抓细抓实。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准则》、《条例》跟争创“狮子型”团队、干部活动结合起来,在坚守底线的情况下,树立党员干部忠诚、担当、干净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深化活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准则》、《条例》和明年“十三五”开局之年的工作部署结合起来,通过学习让党员干部思想上筑牢防线,工作上进一步担当。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宣传活动,把工作抓好抓实。
  
  就如何贯彻落实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傅奎在全省加强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谢学龙强调,要解决认识和责任问题。做好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能减少基层信访问题,树立各级党委的良好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必须高度重视;要抓住关键问题,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党组织负责人。要解决体制机制问题。要按照“五种处置方式”把规矩立好,在信访举报件的受理、举报、查处、答复环节形成完整制度;要建立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的体制机制,出台相关考核办法;要建立信访举报件监督跟踪落实机制,对不属于纪检部门处理的信访举报件,要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落实到位,做到不仅“礼送出门”,还要“恭迎入室”。要解决监督追责问题,把监督和追责体现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相关管理制度中,通过强有力的抓手,有效解决基层信访问题。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源:红网

作者:黄石

编辑:于佳丽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5/11/18/1085999.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