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撞后受损的处警车辆。
犯罪嫌疑人在拘留证上签名。

朱某倒车撞击警车现场视频截图。

犯罪嫌疑人朱某的越野车。
红网常德站11月19日讯(通讯员 王建军)常德鼎城公安局19日对外通报称,该局办理了11月1日新刑法修正案实施后的首起妨害公务案件。近日,家住常德鼎城区的年轻男子朱某在民警依法执行公务过程中,不顾民警劝阻驾驶越野车撞击警车,阻挠民警正常执法,并扬言报复杀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朱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鼎城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11月11日20时07分,鼎城区公安局巡特警大队110处警民警接到区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有人报案称其在江南城区三滴水村某餐馆附近被抢劫一条金项链,要求马上前往现场处置。
110民警接到指令后迅速赶到了现场,发现报警人朱某浑身散发着酒气,经现场调查得知,朱某当晚和同学、朋友多人聚餐,喝酒聊天之中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拉扯,朱某的金项链在互相推搡中被扯落在地,后被其朋友捡起来后交到了朱某的一个亲友手中,并不存在报警中所称的金项链被抢劫一事。当时朱某的朋友们也纷纷表示,是朋友之间的误会。
民警便叮嘱其朋友照顾好醉酒的朱某,正待离开时,见朱某情绪激动地站在街头一边打电话说:“多来点人,带刀来!”一边向与其发生矛盾的人吼叫:“老子要搞死你,要灭你们全家!”。为防止事态扩大,民警要求朱某等人上警车,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然而朱某拒不配合,趁民警向区局指挥中心汇报现场情况之际,朱某突然发动自己的越野车,两次倒车故意撞击警车,民警在口头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将试图驾车逃跑的朱某拉下车,正准备对其实施强制传唤时,却遭到其他在场人员的阻挠,混乱之间,声称怀孕的朱某妻子乘机将肇事车辆开走,朱某也乘乱溜掉。
事发当晚,鼎城区公安局郭家铺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搜集民警执法记录仪拍摄的现场视频资料,还原了现场真实情况并固定了相关证据。办案民警随即来到朱某家中,督促其家人规劝朱某投案自首。12日上午,酒醒后的朱某到郭家铺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该案件是11月1日新刑法修正案实施后,鼎城区公安局办理的首起妨害公务案件,犯罪嫌疑人朱某将为其鲁莽的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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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和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修正后的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中增加了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文中所指的“第一款”,内容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新增第五款的规定意味着,对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进行暴力袭击的,将按照妨害公务罪规定从重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王建军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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