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到同类违法建设行为同一处罚标准,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杜绝人情处罚、关系处罚、弹性处罚等不良现象,今年,隆回县出台了“城乡规划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规定只有对县城规划区内个人自建自用房和农村居民集体土地自建自用房(1000平方米以下)工程建设违法违规的处罚罚金标准可适度降低;对乡镇违法违规建设工程的处罚罚金标准可降低2个百分点。
今年来,隆回县“打非治违办”强制拆除违法建筑29栋,共收缴土地出让金、罚款、税费合计2000余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杨贵新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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