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星沙医院开展检查。在长沙市中医医院的制剂室,执法人员对制剂的原材料、购进票据与记录、制剂标签标识及质量进行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院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只剩下1个多月的时间。该院负责人说,已向相关部门申请更换证件。据了解,该院目前已取得相关部门批准,能够制作外服、内服等7种制剂,且对每种制剂严格把关、规范生产、安全使用。
“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同其他药品一样,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必须按照规定和制剂标准进行质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执法人介绍,少数个体医疗机构为了牟利,打着“祖传秘方”名义出售的制剂,属于非法配制。这些制剂的成分、配制的环境和过程都得不到监控,药物安全无法得到保障,有的甚至危害患者的健康。
“医疗机构制剂应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才能制作。正规的、合格的医疗机构制剂标签上都会注明制剂批准文号。从这次稽查行动来看,目前暂未发现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和使用上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执法人员说。
来源:红网
作者:罗展 任永胜 陶科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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