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19日讯(记者 陈淦璋 通讯员 蒋琮)记者昨天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棚改,省政府办公厅已正式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地贯彻执行。
《办法》指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内容主要有:居民棚改意愿入户调查;棚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及评审;棚改项目的征地拆迁服务;棚改安置住房的筹集(包括新建、购买、租赁、改扩建、货币化安置等方式)。同时,还有棚改片区公益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安置住房小区“红线内”的道路、供水、供气、排水、通讯、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配套基础设施;与棚改项目直接相关,直接服务于安置小区居民的“红线外”城市基础设施。
《办法》还明确了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程序、资金安排、监督管理等内容。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淦璋 蒋琮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