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陈女士介绍,10月份在市区南湖边上某小区购买了一套5楼的3居室房子。在装修过程中,她打算在阳台上安装不锈钢防盗网,却被物业告知,只能安装隐形防护网,这让她感到很纠结。“近年来全国很多的城市都报告过入室盗窃伤害人身安全案例,造成小孩老人从窗户上摔下来的例子不少见,所以自己很担心安全问题。”陈女士说,她儿子才4岁,刚好是好动的年龄,平时很喜欢往窗台上爬,如果没有牢固的不锈钢防盗网,危险性就要大许多。“如果部分业主安装不锈钢防盗网,另一部分业主又不安装不锈钢防盗网的话,必然会影响整个小区的美观。”采访中,该小区一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表示,为了保持整个小区的美观,小区内不允许业主装防盗网。但可以安装隐形防盗窗,便于管理,更有利于整个小区的环境美观,物业的做法是为了小区大环境着想。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岳阳市城市管理局。“针对住房安装防盗窗的问题,《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01号令)、《民法通则》都做了相关规定。”该局工作人员介绍,《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其中,《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第101号令)第九条规定:城市中的建筑物和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另第十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搭建或者封闭阳台必须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外置式的防盗网存在着很多缺陷,一是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二是易为盗贼攀爬入室盗窃提供方便,三是由于疏于管护年久失修,高空坠物伤人屡见不鲜。”该工作人员说,自家的安全需要保障,路人的安全也需要保障。为起到美观和安全双重作用,现国内各地高层建筑住户多采用安装隐形防盗网。
来源:红网
作者:李维坤 易莲
编辑:于佳丽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