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是现役警力重要补充力量,工作在灭火救灾、抢险救援、车辆维修、窗口受理、档案管理、辅助执法、宣传报道、后勤服务等多个岗位上,有效地缓解了消防部队一线执法、执勤压力,已成为防火监督、灭火救灾、抢险救援的重要组成力量。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夯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根基,湘潭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该《办法》。
《办法》共10条,明确奖励对象包括政府专职消防队和政府专职消防员;奖励内容是对在灭火救援、抢险救灾工作中英勇善战、勇敢顽强或者在勇于同违法犯罪现象做斗争、奋不顾身保卫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上做出突出贡献或者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奖励等级分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
来源:红网
作者:高雅 郭熹娅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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