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某是株洲市人,曾因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脱逃罪、抢劫罪,多次被判刑。
2015年3月到8月,韩某某先后10次在株洲市石峰区北雅医院、株洲市二医院等多家医院住院部盗窃病人及家属财物,都是趁病人及家属熟睡或者上厕所之时,将放在枕边的现金及手机偷走,共计盗窃手机7台、人民币35100元。
韩某某被抓获后交代,他将偷来的财物都挥霍在“吃”上了。韩某某喜欢吃海参、大龙虾和名酒等昂贵食物,曾经用偷窃得来的钱,吃四五千元一条的大龙虾。
检察官提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行为,可以认定为严重情节,从重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郭雯 周凡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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