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09年12月至2011年7月,嫌疑人邓某借办企业为名,以高息为诱饵,先后从25名受害者手中,非法吸收存款770余万元。案发后,邓某潜逃。黎阳路派出所办案民警多次上门,做邓某亲属的工作。经过民警的反复规劝,潜逃4年的邓某迫于压力,终于无法忍受担惊受怕的生活,11月25日从广西赶回祁阳,在亲友的陪同下,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民警提醒,民间高息借贷诈骗往往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诈骗人为获得出借人的信任,常常吹嘘自己实力雄厚,拥有房产、汽车,甚至以房产证等作抵押,四处借款,然后携款潜逃。市民不要轻信以高息为诱饵的民间借贷活动,避免上当。
来源:红网
作者:李会生 赵慧岚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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