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女),现年37岁,桂阳县樟木乡人,分别于当日10时、11时、12时,利用随身携带的钢锯割断窗户杆,盗窃樟木乡关冲村三户人家,盗得财物17800元。当她在第三户人家得手后正准备离开时,被路经此地办案的流峰派出所民警识破。在民警循例盘问中,李某显得很紧张,妄图逃跑。民警立即对具有重大嫌疑的李某采取了控制措施。
经审问,李某对其当日连盗三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已被桂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红网
作者:曹玉萍 欧阳敏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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