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某等16名盗窃团伙成员,大多系湖南省保靖县夯沙乡和葫芦镇的农民,文化程度大都为初中、高中,年龄多为80后和90后,年龄最大者36岁,最小者才19岁。
去年10月至12月期间,龙某16人以打工为名来长沙城及周边县市,白天打工,晚上则携带液压钳作案工具多次单独、共同或三五人纠合一起在长沙市内开福区、岳麓区、天心区、雨花区、长沙县、浏阳市等地大肆作案,剪锁偷盗电动车27台、摩托车23台。作案最多的是两个龙某,共参与作案22次,盗窃车辆29台,价值6万余元;作案最少的是谢某,只参与作案1次,盗车1台,价值3500元,故被判刑6个月,缓刑1年。
去年12月6日晚9时许,公安机关在芙蓉区远大路的一家旅馆将龙某等16人抓获。
来源:红网
作者:盛俊杰 王梓权
编辑:周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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