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临武11月27日讯(通讯员 陈雷 黄江帆)男子杨某伙同余某某千里迢迢来到正邦集团临武县养殖场购买生猪,不料养殖场生猪早已被订购一空。两人见买卖不成,索性实施盗窃。11月26日,杨某、余某某因涉嫌盗窃,被湖南省临武县公安局花塘派出所刑事拘留。
岳阳籍男子杨某从事生猪买卖生意已有一年多时间。今年6月,他在一个生猪养殖QQ群里认识了常德籍男子余某某。杨某得知,余某某曾在正邦集团临武县养殖场工作了2年,今年6月刚离职。于是,两人合计一起到正邦集团临武县养殖场购买一批生猪。6月30日,两人来到临武。在余某某的引荐下,杨某见到了养殖场的销售经理。销售经理告诉杨某,生猪早就被订购了,目前暂无生猪可卖。可是,杨某已与郴州市汝城县某屠宰户联系好送一批生猪过去,见买不到生猪,急了起来。
此时,余某某再生一计,利用自己对养殖场的熟悉,说干脆去偷一批猪出来。杨某承诺,只要余某某搞得到猪,就按1000元一头的价钱给他结算。当晚11点多,余某某联系好货车,来到养殖场,驾轻就熟地把17头生猪赶上了货车。7月1日凌晨,两人把猪运送到汝城县。得到货款后,杨某按照约定,给了余某某1.7元,付了货车司机1000元运费,自己得了1万元。随后,余某某返回临武县,杨某南下广东。
7月1日上午,养殖场工作人员发现少了17头即将出栏的肥猪,向临武县公安局花塘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办案民警经过侦查,先后将余某某、杨某抓获归案。经审讯,两人对盗贼生猪、销赃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红网
作者:陈雷
编辑:刘惟烜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