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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十大法治人物候选人】吴建清:让法治教育在基层开花结果

来源:红网 作者:潘锦 编辑:胡芳 2015-11-28 11: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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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说:吴建清工作二十年来调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近千起。

 吴建清工作二十年来调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近千起。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潘锦 长沙报道
  
  “找典型,去洞井”“有麻烦,找建清”,这是在法治圈里流传甚广的两句话。
  
  长沙市雨花区洞井街道是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前沿阵地、“生态绿心”区域和三市一体化的“功能纽带”,在从农村向城市转变的过程中,该地建设项目多、拆迁拆违多、矛盾利益诉求多。
  
  但即便在这样的背景下,洞井街道多年来基本没有越级上访的群众,基本没有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洞井司法所更是成为了长沙乃至湖南省的一面旗帜,一个标杆,先后获得了“全国人民满意司法所”“全国先进司法所”等多项荣誉。这些成绩的取得,作为洞井司法所所长,吴建清功不可没。
  
  老百姓眼中的“活包公”
  
  吴建清今年51岁,在基层司法行政一线工作了二十年,调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近千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9%。他坚持“每调处一个案件,就是一次法治教育”的工作理念,注重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他“一日两调,高效处理”的故事至今在洞井街道口口相传。
  
  前不久,湖南省植物园整体规划改变,需要将园内的跑马场改建为植物基因库。因合同终止的补偿问题,跑马场的合伙经营者乔某、彭某同植物园引发矛盾,经多方协商仍因为争议过大而不能达成一致。情绪激动的承包者还曾叫人围堵过湖南省植物园的大门,严重影响了植物园的正常秩序。而植物园方也以停水断电的方式作为威胁,双方冲突一触即发。
  
  吴建清在得知该情况之后,立刻召集双方当事人来到洞井司法所进行调解,他先是按照调解程序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双方进行正面引导,并对提出的过高无理要求的一方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律解释。通过对法律条款的解释和协议的剖析,双方渐渐达成共识,形成了调解协议。
  
  当天,刚刚送走两方当事人,吴建清就看到洞井街道办公大楼门口围了一大群来势汹汹的人。经了解情况,谭某的丈夫李某(茶陵县人)到长沙经商,在与同乡一起骑摩托车到长沙圭塘河内用电瓶打鱼时,不慎触电,经医生全力抢救还是不幸死亡。
  
  李某有两个未成年子女,他去世后这个本来就不宽裕的家庭一下子失去了顶梁柱,其家属无法接受这个现实,由于提出的赔偿要求没有得到满足,他们便纠集了几十人前来堵门。死者家属们情绪激动,扬言要上访,一场群体性事件随时可能发生。
  
  吴建清带领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主动介入,先是安抚死者情绪,表示司法所会主持调解,让死者家属得到应有的赔偿。死者家属情绪稳定后,吴建清将他们带到调解庭,用法律法规予以阐述,用道理亲情给与指引,用爱心耐心真诚打动。经过整整一个下午的艰苦调解,终于使双方接受了调解意见。至此,一起因人身意外死亡事件引起的不稳定事件得以化解,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了街道稳定。
  
  人性化服务特殊人群
  
  对待社区矫正对象,吴建清总是用一颗热忱的心,竭尽全力地帮助他们,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矫正对象黄某是未成年人,父母离异,犯故意伤害罪在洞井司法所矫正服刑。他随父亲生活,今年年初父亲无故离家出走后下落不明。吴建清在每一次基层走访中,都特意打探其父母的消息,后来终于联系上黄某的生母。
  
  黄某出所后,吴建清一直很关心他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多次与其进行谈话,希望能实质性地帮助他。后经回访,学校老师反映黄某在学校有了很大改变,比以前要听话,学习有了进步,性格也活泼起来了。
  
  社区矫正人员江某是外地人,跟随舅舅来长沙做生意期间因强奸未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江某当时正处于桀骜不驯、叛逆心理严重的年龄,自认为舅舅有钱可以替他摆平,法院宣判后他竟然独自乘飞机到重庆游玩去了。
  
  收到法院判决书后,吴建清和司法所的同事上门查找,得知江某擅自外出的情况后,马上找来江某的担保人和他的舅舅,严正指出江某毫无服刑意识,如果在三天内不来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将依法提请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江某的舅舅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马上联系江某并于第二天把他送到了洞井司法所。吴建清把江某列为严管级进行监管,要求他每周来司法所报到,通过反复教育,江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服从监管教育,也被从严管级调整到了普管级。目前,他已经顺利解矫,在舅舅的公司里担任了经理职务,开始了正常的生活。
  
  社区矫正人员张某,从小与吴建清一起长大,2009年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到洞井司法所报到后,吴建清对他进行入矫宣告,告知相关的监管教育制度,要求他严格遵守。张某听后嬉皮笑脸地说:“我们两个是几十年的朋友了,不要管得那么严,你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这遭到了吴建清的严词拒绝,并对他进行了耐心的劝解。张某听后很惭愧,从此自觉服从监管教育。
  
  打造平台助推市民提高法律意识
  
  为落实公益劳动措施、强化矫正效果,吴建清积极与辖区社会福利院共同筹划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到基地开展公益劳动。
  
  矫正对象持司法所制定的《社区公益劳动表》到福利院领取劳动任务,劳动完毕后由基地社区矫正联络员和志愿者签署意见,并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态度、劳动情况进行点评、打分。
  
  吴建清通过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活动,使矫正对象在绿化、卫生、服务老人等劳动中接受教育和改造,让群众和社会认可他们,接纳他们,为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融入社会打好了坚实的基础。
  
  2009年3月,吴建清结合洞井的实际情况,依托现有的文化资源,在省、市、区三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建好了洞井法制广场。
  
  这是长沙市街乡镇第一个以法制宣传教育为主题的市民广场,具有首创意义,成为洞井司法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新的亮点。这个广场的36个版面的宣传栏以及电子显示屏上定时刊登、播放法制宣传内容。洞井的人民群众不仅因此多了一个休闲娱乐的场所,更有了一个获取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专门园地。
  
  此外,吴建清还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形成了点面结合、人人学法的生动局面,助推市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不断提高。

来源:红网

作者:潘锦

编辑: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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