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传销,全家遭殃”并非危言耸听!正因为如此,二十多年警龄的熊伟,通过不断执法办案,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成了各类传销团伙的“克星”。
熊伟是长沙市工商局岳麓分局经济检查大队队长。因为工作能力突出,熊伟多次被湖南省工商局借调参与重大案件办理,并担任专案组组长,荣立三等功5次。2011年,他负责组织查办的“袁某组织策划传销案”入选湖南省十大网络传销案例;2012年,荣获“湖南省打击传销先进个人”称号;2012年、2013年连续两年被评为“长沙市打击传销先进个人”。
新创“七个一”工作法打击传销
长沙岳麓区高校众多,且多处在城乡结合部。熊伟深知责任重大,探索新创出“七个一”工作法,即明确“一种责任”,制作“一张联系卡”,印发“一封公开信”,上好“一堂公开课”,建立“一本台账”,强化“一月一次宣传”,精心部署“一周一次行动”。
熊伟将打击传销举报电话以联系卡方式向每个居民公布,方便群众及时举报传销违法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图片及漫画等形式,让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农村、进车站(码头)、进校园、进市场(包括旅游市场)、进工矿企业。他主动与学校联系,先后在中南大学、湖南商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等高校开展打击传销知识讲座,利用典型案例向广大师生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使学生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
熊伟通过派出所、工商所通过户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建立人口基础数据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岳麓区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常态化的内容,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敢办案能办案会办案
敢办案、能办案、会办案是熊伟的特点。仅2014年,他就联合公安、街道等多方力量开展执法行动,组织打击传销行动达20次,累计捣毁取缔传销窝点629个,刑拘127人,教育遣返传销人员904人。
2014年7月,湖南省工商局经检总队查办湖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策划传销案件中,专门聘请熊伟担任专案组组长。短短一个月时间,他就完成了案件的调查、取证、结案,处罚没款65.85万余元。
2015年7月,湖南省工商局经济检查总队接群众举报某贸易公司涉嫌利用微信平台开展传销活动,熊伟和同事具体负责受理此案。由于该案涉及面广、参与人员不确定,需要办案人员深谙互联网技术、熟悉法律知识运用,具备对互联网、微信等新技术从事传销活动的调查、取证和依法认定的能力。
8月14日,案件告破,当事人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接受行政处罚。该案是中国首例查处的利用互联网微信平台组织策划传销案件,同时被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作为全国典型案例刊载。
坚持原则并非不近人情
办理传销案件是一个高风险的工作,执法人员常碰到各种诱惑,稍有不慎,就会失职渎职,轻则给个处分,重则锒铛入狱。
2013年6月,熊伟在查处湖南省某公司组织策划传销案件时,负责人利用端午节拜节的机会,专门给他和其他两位办案人员送来一盒黑茶。临走时,该负责人不经意地提醒到:“这茶很好,一定要自己吃!”
等该负责人走后,熊伟觉得此茶蹊跷,三人一道来到局纪委书记杨辉宇的办公室,当场将茶叶盒打开,发现三个茶叶盒中分别放入了数万元不等的现金。他们随即将其上交纪检监察室,在案件查明后,该笔礼金充抵罚款。
2014年5月,熊伟在查处某上市公司传销案时,当事人通过熟人打招呼想网开一面,随后又悄悄上门求情并送来空白的《委托代持股权协议书》2份和若干礼品,然后迅速离开了。面对如此诱惑,他毫不犹豫上交纪检监察室后退还当事人。
在许多人眼里,熊伟很不近人情,简直就是铁板一块,但他也有“动情”的时候。2013年3月初,左某组织策划传销案因不构成刑事处罚被公安机关移送至岳麓分局调查处理。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应对其违法行为处以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当熊伟得知他因妻子肺癌晚期需要大量医药费才被逼走上传销道路时,他与同事一同前往左某远在江苏南京的老家了解真实情况。
熊伟发现左某家庭的确十分困难,且主动停止违法行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并督促周边传销人员主动投案。他积极向领导汇报,最终争取了对其处罚没款9万元的减轻处罚。如今,左某已经走上正道,还经常不忘劝导周边人员切莫参与传销,成为了当地一名反传销志愿者。
来源:红网
作者:潘锦
编辑:胡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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