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推进水价改革、全面实施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相关政策要求,涟源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改革工作必须在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按照涟源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改革方案,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用户实行阶梯水价,家庭常居人口以4人为基数。阶梯水价分为三级,级差为1:1.5:2。第一级水量为每月15m³(含15m³)以下,水价为2.28元/m³;第二级水量为每月15-25m³(含25m³),水价为3.42元/m³;第三级水量为每月25m³以上,水价为4.56元/m³,以上价格均未含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家庭常居人口超过4人的家庭,每增加1人,每人每月增加第一阶梯基数4m³。居民生活用水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水价仍按第一级阶梯水价执行。
根据涟源市居民用水情况,第一级水量覆盖83.96%用户,第二级水量只占9.63%用户,第三级基本上均为合表用户,因此绝大多数家庭不会因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增加水费开支。听证代表普遍认为实行阶梯水价符合两型社会建设要求,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保护水资源,能更好地营造用水供水环境,有其实施的必要性,方案操作性强,具有可行性。
听证会后,涟源市物价局将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生
来源:红网
作者:易海和
编辑:于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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