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分析,吉首市大约85%的居民家庭用水均属于第一阶梯范围。按照实行的阶梯水价标准测算,第一阶梯居民生活用水终端水价从2.60元/吨调整到3.15元/吨,每吨增加0.55元,以4口之家月用水16吨算,每月仅增加8.8元支出,家庭年增支105元;增加的水费支出只占统计部门公布的2014年城市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1821元的0.48%,占人均消费支出11163元的0.94%。第二阶梯家庭用户每月每增加1吨,用水增加1.08元支出。而第二阶梯用水家庭用户仅占总用户的12%,达到第三阶梯用水的家庭用户更是不超过3%。
同时,对低保居民家庭,将继续执行减免5吨终端水费的政策。因此,实行阶梯水价对吉首地区绝大多数居民的生活水平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来源:红网
作者:杨继东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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