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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目击肇事逃逸 记下车牌后受害人也已离开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盛莹 编辑:刘飞越 2015-12-02 08:53:19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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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反映:11月30日下午4点55分,长沙市曙光中路和劳动中路交叉路口,我正在打电话,看到一辆白色轿车撞上一辆电动车,电动车上的中年女子摔了下来。白色轿车没停,继续驶离。

  我正想走过去帮忙,结果发现被撞的女子自己扶起车也离开了。不知道她被撞得怎么样,有没有受伤。如果没有事,当然就是最好。万一她需要找目击证人,可以联络我作证。

  记者调查:

  今年22岁的李先生是郴州人,大学毕业之后在长沙一家互联网公司上班。12月1日,李先生回忆说,当时他在曙光中路附近办公事,边打电话边走路。正准备过马路时,他听到撞击的声音,再一看,在这个交叉路口的中央,一辆电动车被从对面驶过来的白色轿车撞上了。“那个骑电动车的女子被抛出去一两米远,我看到时她就已经躺在地上了,电动车也倒在一边。”

  李先生介绍,当时他距离车祸地点有30-50米的距离。“我看到那名女子在30岁以上,戴了顶帽子。她喊那辆轿车停下来,但对方还是开走了。”

  “我当时正在跟朋友打电话说事,第一反应就是先记下这个轿车的车牌号码。”李先生回忆,他在电话中反复报念车牌号码,“具体是什么牌子哪款车型,就来不及去记了”。

  李先生说,他本想挂了电话之后,再过马路去将被撞女子扶起来。没等他走过去,女子已经自行离开了。

  “也不知道她被撞得怎么样,有没有受伤。”随后,李先生还在微博上晒出了此事。“我是想万一她需要找目击证人,就可以通过网络联系上我。”

  李先生认为,被车撞不是一件小事,“有些情况是当场没什么事,其实已经受了伤,比如骨折之类的。她如果事后身体有不适,或者打算找到那个撞伤她的轿车司机,就可以找我帮她作证。”

  “如果没有事,当然就是最好的了,我也可以安心了。”李先生说。

  按照李先生的介绍,车祸发生时有两个目击证人,除了他之外,还有在路边卖烤红薯的一个大叔也看到了女子被撞时的情景。

  12月1日,记者来到了长沙市曙光中路和劳动中路的交叉路口,并未找到这个卖红薯的大叔。但附近一家水果店的老板介绍,确实有这么个人。“平时他都在那里摆摊卖红薯,可能是今天天气不好没出来了。”

  记者联系上雨花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暂时没有接到有关这起交通事故的报案,“一般来说可能是被撞者伤势不太严重,所以就没有选择报案了”。

  如果被撞女子看到了报道,希望你能与我们或惦记你的李先生取得联系,让关心你的人放心。

  潇湘晨报记者 刘双 实习生 盛莹 报道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盛莹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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