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双峰部署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完善工资制度改革

来源:红网 作者:龚闯 曾芳湘 编辑:吴若兰 2015-12-03 11:55:35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双峰站12月3日讯(分站记者 龚闯 通讯员 曾芳湘)12月1日,双峰县召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资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会议要求,要严格依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落实改革精神,扎实稳妥推进改革,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完成各项改革工作任务。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邹学耀在会上指出,这两项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建设更加公平可持续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方面,要把准改革的基本原则。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要实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待遇确定机制,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逐步完善相关政策,理顺各方面关系,实现制度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要明确改革的基本思路。实行“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即改革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建立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制度上化解“双轨制”矛盾。“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县范围内同步实施。
  
  在谈到关于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时,邹学耀强调,要通过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和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提高基本工资占全部工资的比重,逐步优化工资结构。要将工资政策进一步向低职务人员和基层人员倾斜,从而鼓励到乡镇基层工作,缓解基层公务员受机构规格等因素限制,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的矛盾,使其随着职级晋升相应提高待遇。同时要建立基本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确保完善工资制度的成果不断巩固。
  
  会上,人社、财政、编办负责人就相关政策作了解读,并结合本部门职能作了发言。

来源:红网

作者:龚闯 曾芳湘

编辑:吴若兰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5/12/03/1081594.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