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5日邵阳县食药监局接群众举报,称下花桥镇中心街十字路口福建特味馄饨店购有硼砂,可能用于饺皮制作。当地食药监和公安部门经现场检查发现,在店主郭世回生活区二楼至三楼间堆放废旧纸箱的杂物区发现一袋有标识的硼砂,标识量50公斤,现场检查时余20公斤。
经询问店主郭世回及加工操作人员,他们均承认在其制作饺皮时一袋面粉100斤用手抓5-10克左右硼砂添加到面粉中。郭世回进一步供述,硼砂是去年12月份从老家福建带过来25公斤。该店于2003年4月份开始营业,每天收入大约在500元左右,违法添加硼砂涉案营业金额达87.6万元。
执法人员现场对其制售的面条、小笼包、馄饨皮进行了抽样,抽检样品与在其店收缴的标识硼砂物一并于6月16日送邵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以下简称市食药检所)进行检验,6月23日邵阳市食药检所发出的检验报告显示,标识硼砂物硼砂定性检测含量98%,面条中硼砂检验实测值为3.51g/kg,馄饨皮中硼砂检验实测值4.72g/kg.小笼包中未检出硼砂成份。
考虑到福建特味馄饨店制作馄饨都有可能存在非法添加硼砂的特点,县食药监局抽调其他执法人员于6月16日当天分成三组对谷洲、湾塘、塘渡口等地方开展进一步稽查。
稽查发现,花桥镇、谷洲、湾塘、塘渡口等地四家福建特味馄饨店在其加工经营场所或生活区均查获不同数量的硼砂物;店主和相关加工经营人员,均承认在其制售的馄饨、馄饨皮或面条中添加少量硼砂;对其制售的馄饨、面条等食品中抽检送检,均检出硼砂成份。
硼砂毒性较高,世界各国多禁用为食品添加物,人体若摄入过多的硼,会引发多脏器的蓄积性中毒。它是国家卫计委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中物质,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之规定,这四家福建特味馄饨店都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6月29日,邵阳县食药监局将上述四家福建特味馄饨店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6月30日邵阳县公安局对塘渡口镇福建特味馄饨店的张东金、张东锦、吴明国进行刑事拘留,其他三家店的当事人畏罪潜逃。邵阳县公安局于7月18日对下花桥福建特味馄饨店郭世回、湾塘建特味馄饨店朱永仙、谷洲建特味馄饨店林素香做出网上追逃决定,发布网上追逃信息。迫于政策压力,畏罪潜逃的当事人也陆续向县公安局投案自首,案情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本案涉案人员全部都是福建仙游县人,在馄饨中添加硼砂很有可能是福建馄饨店的潜规则,呈家族化经营模式。经营业主大部分都知道添加硼砂是违法的,所以将硼砂隐藏在隐蔽的地方,在加工场所很难发现大量的硼砂,所以日常监督检查难以发现。”邵阳县食药监局局长艾祥生介绍。
来源:红网
作者:肖懿 杨桦 梁增辉 刘克勤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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