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路上被人抢劫了!”12月1日晚10时许,煤炭坝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李某某在回家路上被人骗上车并抢走八百多元现金。民警迅速赶往处置,通过现场勘查,并没有发现作案痕迹。为了确定事件真相,民警调看了李某某描述的案发路段监控视频,发现12月1日晚10时14分,李某某出现在东风路口,报警时间是10时27分,整个过程才13分钟。据李某某描述,其被抢后回到家中大概5分钟后才报警,走路回家也需花费5分钟左右,那么犯罪分子根本就不存在有作案时间。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李某某承认自己报假警,并交代当晚在麻将室里打牌输了钱,担心回家被丈夫责骂,于是报假警。其行为妨害了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炎皇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