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红网沅江12月4日讯(通讯员 李亮 张倩)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12月4日上午,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全体检察干警在奏唱国歌之后,面向国旗庄严宣誓,表达了人民检察官忠于祖国和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决心。
当日上午9时,宣誓仪式正式开始。随着国歌伴奏响起,全体检察干警面向五星红旗,精神饱满地齐唱国歌。之后,全体干警举起右拳,庄严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我国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均公开向宪法宣誓。
来源:红网
作者:李亮 张倩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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