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教育督导工作,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桃江教育,根据《教育督导条例》、《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等文件精神和省市要求,经桃江县委、县政府同意,成立桃江县督学责任区。
桃江县督学责任区主要有五项职责,一是监督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和教职员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及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的情况;二是指导学校、幼儿园制定近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提高办学质量和发展水平;三是受理、核实相关举报投诉;四是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五是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按照“依法监督、正确指导、及时反馈、深入调研、合理建议”的工作方针,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持督学证对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招生、收费、择校情况,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食堂、食品、饮用水及宿舍卫生情况,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等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
据桃江县教育局局长王启武介绍,为方便督学责任区工作的开展,在每个督学责任区所在地安排了专门的办公机构,安排了专项经费,财务帐目单列,同时对所有的责任区督学提出了“加强学习、注重言行、不辱使命”的十二字工作要求。
来源:红网
作者:刘长云 文群
编辑: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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