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宁政发【2010】30号文件精神,按照“新人新政策、老人老办法”的指导原则,结合宁乡县具体实际和往年安置办法,今年该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将继续沿用往年的安置办法,安置到县直相关科局和乡镇、街道的二级事业单位工作。目前,宁乡县民政局、人社局、县编办等相关单位已共同对所有符合安置条件的退伍士兵进行了资格审定、编制确定和考核打分。据了解,宁乡县往年的岗位安置充分结合县情,在安置对象分配到单位后统一抽调到县公安局辅警大队工作三年,三年后返回原单位,这一模式获得了安置单位、安置对象的一致好评。
会上,宁乡县委副书记、县长周辉对历年来宁乡县在退伍安置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并要求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国家安置政策,做好已经安置好的退役士兵的管理和考核工作,为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储备。
来源:红网
作者:范婷
编辑: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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