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9月份开始,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用人单位,按照该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总额的40%给予稳岗补贴。截至10月30日,共有199家参保企业提交了申报资料,经县人社、财政部门共同审核,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166家(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广汽菲亚特、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补贴金额共1658.2万元。
具体企业名单及金额已在长沙县人社局网站(http://rsj.csx.cn/)进行了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5年12月18日17点前向长沙县失业保险服务中心(电话:0731-84014293)进行咨询与监督。中心负责人提醒,该项补贴资金用于单位开展职工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岗位补贴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须按照文件规定做到专款专用,挪作他用的企业不能享受下年度稳岗补贴政策。
来源:红网
作者:杨婧璜 许建华
编辑:吴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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