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7日讯 今天下午,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省卫计委日前联合发布了湖南省大病保险特殊用药谈判公告,拟将部分大病治疗必需的特殊用药且疗效明确的高值药品,通过谈判逐步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据介绍,本次纳入我省大病保险特药谈判范围的药品包括:具有不可替代性、临床治疗必需、疗效确切、价格昂贵、不在现行《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之内,且已通过谈判准入方式纳入外省城镇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或已明确纳入我省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范围的药品,如抗肿瘤分子靶向药、孤儿药。■记者 王智芳通讯员 彭静 邓圣明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智芳 彭静 邓圣明
编辑: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