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邵阳12月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覃剑)22岁的陈永琪(化名)早已习惯了网络化的生活方式。这几天,他因为执着于这种方式,被骗了两次。
轻信网络贷款被骗五千元;网上寻求帮助,又被假警察骗走五万元。接连被骗后,陈永琪在大湘网写了自己的经历。
12月7日,在潇湘晨报记者反复劝说下,陈永琪向警方报警。
第一次被骗贷款没贷到,五千多元没了
陈永琪是邵阳绥宁人。12月4日,他为了贷款买车,通过网络找到了一个贷款公司,“利息比银行的低。”
12月5日,一名自称借贷公司工作人员的女子联系了陈永琪。经过“审核”,女子再次来电,要求陈永琪办储蓄卡,并开通短信提醒功能。
“短信提醒的功能要留她的手机号。”陈永琪说。办完卡后,对方要求他存款,待银行审核后,才能下发贷款。陈永琪存入了5600元。到了5日下午,他发现卡中的钱不见了。他这才感觉被骗了。
第二次被骗网上求帮助,被假警察给骗了
陈永琪并未报警,而是将疑问输进百度搜索栏,逐一寻找答案。他也最后转入了一个名为“网络报警吧”的百度贴吧。
贴吧内,一网名为“全国报警中心”的会员发了一个长帖,排在贴吧的二楼。标题为“网络上被骗了财物,我们帮你追回”。网帖内还预留了一个“网警电话”:010-59440760。
12月6日,陈永琪拨通这个电话,接电话的男子简单地“了解案情”,开始网上“操作”。没过多久,对方就告知陈永琪:已经冻结了嫌疑账户。要求陈永琪提供非本人的银行账户、户主信息,并到ATM机上按照指示进行等额退款。
12月6日,陈永琪在ATM机上前后被骗走了55473元。
动态
骗人的网帖还在电话无人接听
12月7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登录陈永琪所说的“网络报警吧”,找到了“全国报警中心”发布的网帖。
全国报警中心的账户为该贴吧正式会员,头像是个穿制服的漫画警察,还写着“网警”。网帖之后有很多回复,大都是诈骗后的求助,“全国报警中心还会注意回复”,并嘱咐发帖人拨打电话报警。
潇湘晨报记者先后3次拨打帖文中的报警电话“010-59440760”,电话另一端提示“转入人工服务,通话可能会被录音”,但一直无人接听。潇湘晨报记者也联系了邵阳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把该网帖的相关情况转给网技部门。
事后反思
如果听爸妈的骗子就不会成功
早在寻求网络贷款时,陈永琪的父母就持保留态度。
在假网警提出“等额退款”时,他的父母就怀疑,“从没听说过这样的事”。但骗子的一次“好心提醒”,让陈永琪放下心防。
他说,对方要求他提供非本人账户及信息时,他提供了母亲的账户,里面总共有9万多元。因为父母的怀疑,他们临时换了一个存款只有5555元的账户。操作过程中,骗子发现换了账户,转走了5555元,然后称“程序出错”,要求陈永琪拿出先前的账户操作。
“他见我们有怀疑,就提醒我,叫我先取几万块出来,免得再次操作失误,所有钱都被冻结了。”陈永琪回忆,就是这个“提醒”,他取出了4万多元。
他说,骗子的提醒就是为了让他放下戒心,最后还是骗走了账户所剩的49918元。“如果听父母的劝阻,骗子也不会成功”。
12月7日,陈永琪对潇湘晨报记者表示,他也觉得这些诈骗手段“很老套”,但事发时他却一再坚持,如今觉得最对不住的就是父母了。
因为怕熟人知道后影响生意,他两次被骗都没有到当地公安机关报警。12月7日,在潇湘晨报记者多番沟通后,陈永琪到绥宁县公安局报了警。7日下午,陈永琪还将相关情况反馈给了“湖南网警巡查执法”,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介入。
律师说法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李健律师指出,在该事件中,如果有证据证明,百度知道或应当知道存在网络欺诈,而放任存在发展,则应当对网友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覃剑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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