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17时许,邵东县生态产业园工作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邵东县生态产业园兴隆路段有人偷盗绿化带内的树苗。为此,园区工作人员立即会同县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告知当事人偷盗树苗、破坏绿化带行为属违法行为,并拨通110报警。随后,邵东县公安局红土岭中心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违法嫌疑人胡某某及其作案工具摩托车带走。
经查,违法嫌疑人胡某某系佘田桥镇人,现年49岁。事发当日,胡某某骑摩托车途经生态产业园兴隆路段时,盗取该路段绿化带内80余棵四季桂树苗(总价值数百元)。当其将盗取的树苗放到摩托车上意欲返家栽植时,被当地群众发现并现场抓获。胡某某偷盗绿化带内的树苗,属破坏城市绿化设施行为,邵东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据办案的彭警官介绍,这是邵东县首次针对破坏绿化带行为,对当事人采取行政拘留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魏小青 谭晔云 李文华
编辑:刘惟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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