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12月9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颂辉)接下来一段时间,在星沙读大二的肖嘉豪同学可能要陷入窘境了。粗心如他,取钱忘记拔卡被人顺手取款5000元。所幸的是,监控摄像头将全程记录下来,目前警方正在进行案件侦办。
拿钱时怕被拍着,故意低头挠痒
今日上午,在雨花区航空路11号建设银行树木岭支行门口,肖嘉豪回到存取款一体机旁,问“这可以张贴海报寻人吗?”
肖嘉豪家住在树木岭附近,5号晚上8点50分,肖开车准备送朋友去黄花机场。“10点多的飞机,我们9点还在树木岭。”肖嘉豪称,拿着一张招商银行的卡,急忙在建行树木岭支行取款800元离开,将银行卡忘记在机器里。
10秒钟内,一短发女子准备取钱,发现无法插卡,两名抽烟的黑衣男子立马“拥”上前,继续操作取款机。一人取款,另外一人提粉红色塑料袋,不时朝肖嘉豪离开的方向张望。
操作完后,男子似乎察觉行为不妥,便招呼提袋的男子到取款机前,等待钞票送出。该男子意识到前方装置有摄像头,一直低着头,不停用手挠后脑勺,把脸藏在刘海下。
兼职攒下的钱,准备留作学费
直到发现手机短信,肖嘉豪才知道银行卡被取走5000元现金,并向警方报案。肖表示,上大学期间做过兼职,去商场做导购员,和朋友一起开传媒公司拉些私活,大一念完后,肖嘉豪自己能独立赚取生活费。“卡里总共7300元,原本准备攒作下学期的学杂费。”
时刻新闻记者走访长沙市公安局圭塘派出所得知,民警正在对案件进行侦办。红网联动律师、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颜忠军表示,该两名男子已涉嫌盗窃罪,男子明知他人将银行卡遗忘在自动柜员机里面,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因而应以涉嫌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及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以上即被称为“数额较大”。
来源:红网
作者:刘颂辉
编辑:王娉娉 实习生李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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